1、試管
試管是用作少許試劑的反應容器,可用于搜集少許汽體。按照其主要用途常分成直口試管、翻口試管和具支試管等。直口試管適合于一般化學變化,翻口試管適合選配橡膠塞,具支試管能作氣體發生器,也可作洗氣瓶或少許分餾用。
試管大小一般用管道外徑與長度的相乘來要求,常見為10×l00 mm、12×l00 mm、15×l50 mm、18×180mm、20×200mm和32×200 mm等。
實驗室儀器使用規范:
(1)應用試管時,應依據不一樣使用量采用大小合適的試管。途手應用試管運用姆、食、中三指抓握試管上方處。震蕩時應腕動臂沒動。
(2)盛放液體加熱,不得超過容積的,并和桌面上成45”角,支管不必對著自己或他人。若想維持燒開狀,可加溫液位周邊。
(3)盛放粉狀實驗試劑,要拿紙槽送進層底,盛放顆粒狀固態時,應先試管歪斜,使顆粒狀物沿試管壁漸漸地滑進層底。
(4)夾緊試管需在距管出口處。加熱時試管外界應擦拭水份,不可以手執試管加熱。加熱,要注意避免急冷以避免爆裂。
(5)加溫固態實驗試劑時,層底應稍高于支管,結束時,應繼續固定不動或放到石棉網上,使其冷卻。
2、量杯
量杯一般作為生成物量較多時的反應器皿。除此之外也用于配制溶液,加快化學物質融解,推動有機溶劑揮發等。量杯的種類和規格型號比較多,初中常見低型量杯。為了能在使用過程中有利于加上一定量的液態,在一些量杯外內壁印著乳白色的容積道路標線,,這類量杯叫印標量杯,有些稱它為標尺量杯。其測量范圍并不十分準,誤差范圍一般在±5%,因此在分度表上印有“APPROX”字眼,它表示“類似容量”,因而,不可以作量具應用。量杯規格以容量尺寸區別,常見為50mL、100 mL、250 mL、500 mL等幾種。
實驗室儀器使用規范:
(1)量杯所盛水溶液不要太多,大約為容積的,但加熱時,所盛水溶液不得超過容積的。
(2)量杯不可以空燒,在盛滿溶液時方可長時間加溫,但是必須墊著石棉網。
(3)拿量杯時,拿表面,手指頭勿觸碰內腔。拿加熱時的量杯,得用量杯夾。
(4)要用玻璃管拌和量杯內所盛水溶液時,應沿杯內勻稱旋轉玻璃管,切忌碰撞杯內與杯底。
(5)量杯不適合長期存放化學藥品,使用后應該馬上清洗、擦拭、顛倒儲放。
3、圓底燒瓶
圓底燒瓶是用作生成物較多且需長時間加熱、有溶液參與反映的容器。其短板規格比較小,加上瓶塞及需要配件后,也常用于產生蒸汽或做氣體發生器。圓底燒瓶的應用廣泛,因而形式也有多種,初中常見蒸餾燒瓶和厚底圓底燒瓶2種。
蒸餾燒瓶一般用于加溫情況下的反應容器。而厚底圓底燒瓶用以不發熱情況下的氣體發生器,也常用于安裝洗瓶等。因為厚底圓底燒瓶底端平面圖比較小,其邊沿還有棱,所以地應力比較大,加熱時非常容易爆裂。因此它一般不用于加溫情況下的反應容器。
圓底燒瓶規格以容量尺寸區別,常見為150mL、250 mL和500 mL幾類。
實驗室儀器使用規范:
(1)蒸餾燒瓶底端厚度較均勻,又無棱發生,適合于長期強熱應用。
(2)加熱時圓底燒瓶應放置在石棉網上,不可以用火苗加熱。
(3)試驗完成后,應移去熱原,靜止不動冷后,再次廢液處理,開展清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