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試劑中危險化學品的范疇:
1、易燃易爆與不平穩化學物質。如濃雙氧水、有機過氧化物等。
2、氧化性物質。如兩性氧化物,雙氧水實屬該類。
3、可燃性物質。除易燃性氣體、液態、固態外,還包含在濕氣時會造成易燃物物質。如堿土金屬的氫化物、碳化鈣及接觸空氣起火物質如白磷等。
4、有害物質。
5、腐蝕性氣體。如酸、堿等。
6、放射性元素。
實驗室內化學試劑儲放與使用規范:
1、易燃易爆物品實驗試劑應貯于鐵柜(厚度1mm上面)中,柜子頂端都是有通風孔。禁止在化學實驗室儲放超過20L的罐裝易燃氣體。易燃易爆物品藥物不必放進冰箱內(防爆柜電冰箱以外)。
2、彼此混和或接觸時能夠產生猛烈反映、點燃、發生爆炸、釋放有毒氣體的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化學物質稱之為不兼容化學物質,不可以混存。這類化學物質系多見強氧化性物質與還原性物質。
3、腐蝕實驗試劑宜放到塑料或塘瓷的盤或桶內,防止因水瓶座裂開造成事故。
4、需要注意化學品的儲存的時限,一些實驗試劑在存放過程中需要慢慢霉變,甚至形成傷害。
5、試劑柜和實驗試劑水溶液都應防止太陽陽光直射及接近暖氣片等熱原。規定遮光的實驗試劑應接至棕色瓶中常用黑紙或黑布袋子好藏于暗柜中。
6、發覺化學試劑瓶上標識爆出或即將模糊不清時應該馬上貼上去標識。無標識或標簽沒法辯別的實驗試劑都需要當做危險品再次辨別后小心處理,不能隨便亂扔,以免造成嚴重危害。
7、化學試劑定位擺放、使用后校準、節約使用,但多余化學試劑禁止倒回原瓶。